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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2010年度在沈阳地区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9-10  文章来源: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  作者:未知

2010年度空军在沈阳地区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2010年度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中试行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2]政干字398号)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5]政干字493号)的精神,按照空军《关于加强和改进招飞工作的意见》的指示要求,2010年度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拟在东北地区所有符合开招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范围

  在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公办大学全部开招(音、体、美特长生除外)。本科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分专业,毕业年级无专业限制。经与三省教育厅学生处商定,2010年在辽宁省35所、吉林省22所、黑龙江省24所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
二、选拔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所学专业不限(音、体、美特长生除外),成绩优良;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男性,未婚,在校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毕业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0年6月30日)。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的具体报名条件参照《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推荐:各开招院校要按计划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项工作。学生按照《自荐条件》自愿报名,院校对学生的年龄、文化成绩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学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各有关高校按计划在初检时间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将推荐学生数量及相关情况报沈阳选拔中心计划科李刚。

(二)预选初检:9月初至12月中旬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组成初检组在东北三省多个地市设立检测站组织实施预选初检工作。学生持《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高校组织上站参检。初检组按规定内容,对学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情况进行预选初检。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院校所在地未设检测站的高校组织学生就近上站参检。

(三)全面检测:2010年3月初进行。在沈阳选拔中心招飞检测站对初检合格的招飞预选对象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招飞预录取对象。

(四)政治审查:2010年4月进行。沈阳选拔中心与高校保卫部门共同对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进行政治审查。

(五)验收录取与报到:2010年5月底,组织身体、心理品质、政审均合格的高校大学生参加空军招飞统一验收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验收合格的学生由空军颁发录取通知书,并规定时间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四、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沈阳选拔中心将组成招飞宣传动员工作组深入各地市协助高校开展招飞工作。高校学生和就业指导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2.做好上站学生的管理工作。高校要根据计划严密组织上站学生参加检测,要有专人带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高校上报的初检上站学生数要力求准确,减少“掉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站,不得私自变更上站时间,确保招飞初检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在我国东北松辽平原腹地、北国春城吉林省长春市,坐落着正在迅速崛起、充满生机活力、环境优美宜人的现代军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这里是“天之骄子”的源头,是“蓝天雄鹰”的摇篮,是立志飞天青年学生的圆梦之地。在这里,有沸腾的军营生活,有求知的院校氛围,有英雄的足迹,有光荣的传统,有火热的师生情、战友爱,有威武雄壮、蓬勃向上的飞行学员成长历程……彰显出浓厚的军营校园特色。
悠久的历史

  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由原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和第二航空学院合并组建,2004年6月9日正式成立。三所院校均始建于59年前,有着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先后为陆、海、空军和民航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为亚、非、欧、美4大洲13个国家培训了1200余名军事留学生;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海空卫士”王伟、复合型飞行舰长柏耀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明,英雄航天员杨利伟、翟志刚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学校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

先进的办学理念

  大学始终坚持“人才兴校、质量建校、科技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瞄准高科技发展、新军事变革对军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把握前沿动态,拓展研究领域,树立全新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努力造就名人、名师、名家,不断推动学校建设跨越式发展。坚持“励志、尚武、博学、精训”的校训和“忠诚、团结、求真、创新”的校风,坚持文化理论学习与军事、体能训练相结合,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原则,合理设置教学课程,在从严治校中铸牢军魂,在从严治教中提升学员综合素质,在从严治学中培养明天的战斗员、指挥员。

雄厚的师资力量

  大学在“出名师、建名校、育英才”的方针指导下,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教研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特级飞行教官占有较高比例,并拥有一批国家和空军级专家、空军高层次科技人才。大学组建以来,在教学科研方面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三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空军军事理论研究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有力地促进了教学的深入发展。

规范的学习生活

  大学在飞行学员的学习生活条件和设施保障等方面,都实现了由满足基本需要向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目标跨越。大学拥有实验室、阅览室、仿真模拟室、专修室、图书馆、军营网吧、体能训练馆、游泳馆、跳伞训练场、水上救生中心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有配餐合理、营养丰富的飞行学员伙食供给;有装饰别致、宽敞明亮、格调清新的餐饮环境;有保障飞行学员出行和外场训练的专用车辆和其它配套的辅助设施。严明的纪律,正规的管理,紧张有序的教育训练,营造起具有浓厚“飞行味”的育人氛围。

优美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有宽阔的训练场、宏大的教学楼,有笔直的跑道、列阵的战鹰,还有曲径通幽的林荫小路、别具风格的各式雕塑。置身于这所充满“蓝天文化”的军营校园,汲取着航空航天的高科技知识,给人以向往蓝天的无限憧憬、傲视寰宇的无比自豪。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火热的军校生活,培育着飞行学员忠诚、无畏、精飞的战斗精神,激发着当代革命军人的使命责任,抒发着“雄鹰”翱翔蓝天的豪迈情怀。

特殊的待遇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有关特殊待遇,包括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任命为正连职军官。

  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
  这就是放飞“雄鹰”的地方!——热血青年为之魂牵梦绕,优秀学子为之拼搏奋斗,蓝天英才为之抒写豪情!高远的天空、永恒的追求,从这里,他们丰羽振翅,飞向蓝天……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6至19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

(三)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

(四)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在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在50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有碍军容的纹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胃痛、泛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眼睛做过视力矫正手术者。

11.有斜视者、夜盲者。

12.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3.乘车(船、飞机)恶心、呕吐者。

14.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颌不良者。

三、心理素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历史清白,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忠诚、老实、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
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二)家庭条件: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以及与本人、家庭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思想进步。

(三)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且达到空军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音、体、美专业特长生除外);大学二年级学生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大学毕业生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次年8月份结束,通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选初检
  通常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步检测、确定预选对象。

(一)宣传动员

  由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和大中学校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简章、宣传资料等,采取各种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支持鼓励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

(二)组织报名

  由学校组织实施。符合自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班主任或学校招飞联络员推荐,填写《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参加学校组织的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初选对象。

(三)初步检测

  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飞检测站参加检测。

(四)确定预选对象

 初检合格者,由招飞选拔中心发给《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领取填报《空军招收飞行 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等。
第二阶段:全面检测
  通常从次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全面检测工作在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设置的招飞检测站进行。各地市(盟、州)和县(市)、区招生部门或普通高校派专人带初检合格学生,参加全面检测。报到时,学生需持《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身份证、户口簿。全面检测内容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

  文化测试。依据国家关于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要求,对数学、英语进行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终止检测。

  体格检查。按照招飞体检标准和规定程序,由招飞体检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外科和皮肤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和口腔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按照招飞心理选拔标准和方法,由专业人员通过军事飞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检测学生是否具备飞行潜质。主要包括飞行基本能力检测、特殊能力检测和专家面试等。

  政治审查。通过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的学生,确定为招飞政审对象。由政审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调查。
第三阶段:选拔录取
  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按大学生、高中生分批进行选拔录取。第一批为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大学生,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第二批为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生,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集中选拔。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体检、心理选拔、文化复查和政审联审。

  审批录取。对参加集中选拔合格的大学生,由空军按计划择优录取。高中生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实行提前网上单独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单   位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空军招飞局                  010—88450124         北京市海淀区闵航路25号                         100195
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       024—28840309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     110015
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       010—66911710          北京市崇文区光明路甲1号               100061
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       0931—4865353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东路34号         730020
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       0531—51697488         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05号          250002
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       025—80875437      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     210018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020—38809202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151号            510620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028—85399171        四川省成都市九眼桥共和路2号         610061
空军招飞网站 http://zhaofei.cgw.cn

标签:军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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