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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6-02  文章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未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0〕122号)和《印发<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政干〔2010〕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含无军籍学员,下同)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招办”)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考基本条件:①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②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身体和心理健康,志愿为军队和国防建设事业服务;③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三、招生计划

  1.今年全军和武警共有37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1052名(含无军籍学员,下同),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等3所军队院校招收的为无军籍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军队工作。解放军理工大学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学员入校后不参军,为人防系统定向培养。

  2.今年全国有49所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335名。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一并进行。

  四、招生宣传

  高考前,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应会同市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确保有意向的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军队招生有关信息。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人武部应加强与驻地新闻媒体的协调,适时公布本地政治考核和省组织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的日程安排、工作流程、结果查询和申诉途径等,热忱为广大考生服务。

  6月10日,各县(市、区)人武部要集中开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宣传,组织人员主动深入驻地各普通中学,搞好宣传发动。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重点指导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教育部门选择1-2所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三星级以上高中,集中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识和我军现代化建设成就、发展前景,客观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通报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动员优秀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五、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6月25日,各中学向意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的考生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7日交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政治考核工作原则上于6月29日前完成,并逐级上报省军招办。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武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不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和体格检查

  省军招办统一组织全省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面试、体格检查工作。今年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分南、北两片同时展开,南片为苏州、无锡、镇江、常州、南京、扬州、泰州等七市的考生,地点设在南京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南京市萨家湾46号);北片为连云港、盐城、徐州、淮安、宿迁、南通等六市的考生,地点设在淮安市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在体格检查时由各点一并组织。

  具体安排:①南片:27日上午镇江、下午扬州;28日上午南京、下午泰州;29日上午常州、苏州;下午无锡。②北片:27日上午宿迁、下午盐城;28日上午淮安、下午南通;29日上午连云港、下午徐州。30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格检查。安排在上午的考生,报到时间为7:00—9:00,安排在下午的考生,报到时间为9:00—11:00。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日公示面试、体格检查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体格检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7月3日前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电话:025-80855448)。经审议后,4日安排复检,复检地点设在江苏省军区门诊部(南京市童家巷25号),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格检查表和政治考核表,省军招办将于8月底前寄送各院校。

  七、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应填报提前录取平行院校志愿。为保证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须填满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可以兼报。

  八、录取

  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继续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以及政治考核和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按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分文理,分男、女生和指挥、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投档,招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领取档案,到院校报到时,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军检表由省军招办寄至各院校。未被录取考生的上述材料由省军招办保存六个月后销毁,在此期间,接受考生及家长咨询。

  九、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与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九部门《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和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0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

  十、有关要求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各级教育部门、招办和中学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系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省军招办派出巡视组,对各地招生宣传、政治考核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2.江苏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日程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江苏省军区政治部

标签:军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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