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往外省考生本人办理转档手续
考生本人持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可办理转档手续。
二、转往外省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转档手续
1. 考生必须亲笔书写委托书,并写清以下内容:
① 转档原因。
② 需转档的专业、报考号、合格课程门数。
③ 转往地〈必须写清××省或××市(指直辖市)〉。
④ 被委托人的姓名及所在单位(或学校)。
2. 被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办理转档手续
① 考生委托书。
② 考生准考证原件。
③ 考生合格证书复印件。
④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转往省内地市区的考生必须本人前来办理转档手续
1. 考生本人持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可办理转档手续。
2. 考生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 合格成绩超过半数一般不予办理。
四、凡有违纪者自转档申请之日起推迟半年,方可办理。
五、考生持转档介绍信在一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到转往地省市考办查收档案,转往省外地市的考生到所在省自考办查收(转往省内地市的考生到市自考办查收)。
六、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转往地自考办没有查收到档案,可持转档介绍信与我中心档案科联系。
七、转档时间
1. 每周二、四全天办理。
2. 如果有环节工作,停止办理转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