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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办理高教自考转出档案方法须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7-07-30  文章来源:西安自考网  作者:未知

 一、转往外省考生本人办理转档手续

  考生本人持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可办理转档手续。

  二、转往外省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转档手续

  1. 考生必须亲笔书写委托书,并写清以下内容:

  ① 转档原因。

  ② 需转档的专业、报考号、合格课程门数。

  ③ 转往地〈必须写清××省或××市(指直辖市)〉。

  ④ 被委托人的姓名及所在单位(或学校)。

  2. 被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办理转档手续

  ① 考生委托书。

  ② 考生准考证原件。

  ③ 考生合格证书复印件。

  ④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转往省内地市区的考生必须本人前来办理转档手续

  1. 考生本人持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可办理转档手续。

  2. 考生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 合格成绩超过半数一般不予办理。

  四、凡有违纪者自转档申请之日起推迟半年,方可办理。

  五、考生持转档介绍信在一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到转往地省市考办查收档案,转往省外地市的考生到所在省自考办查收(转往省内地市的考生到市自考办查收)。

  六、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转往地自考办没有查收到档案,可持转档介绍信与我中心档案科联系。

  七、转档时间

  1. 每周二、四全天办理。

  2. 如果有环节工作,停止办理转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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