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报7月31日讯 笔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2007年成人高考录取的优惠照顾政策已确定,具体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考生可免试入学: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健将级别的现役运动员。
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予以照顾加分: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满25周岁(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张家口市、承德市属各县考生和贫困县考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