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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07年成人高校招生特殊专业加试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9-13文章来源:扬子晚报作者:未知

 一、为做好我省2007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特殊专业加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9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特殊专业包括艺术(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体育、旅游管理(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等专业。

  三、上述特殊专业加试的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仍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进行特殊专业课加试的办法见本办法第九条)。

  四、考生报名办法:

  1、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报名信息校核单》按规定时间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加试地点报名、考试。

  2、报名时,每生须缴纳加试报名费20元,考试费60元/科。

  五、注意事项:

  1、音乐类各专业课加试所需乐器(钢琴、低音提琴除外)、伴奏音带由考生自备。考生需配伴奏人员,须在考试报到时向报到处说明,由报到处代请伴奏人员,伴奏乐谱考生自备。

  2、美术类各专业课加试所需画板(不小于四开纸)、画笔、颜料等作画工具考生自备。

  3、舞蹈及表演类各专业课加试所需用品,如舞蹈鞋、练功服及自选考试项目的伴奏带考生自备。

  4、体育类:承担加试工作的院校只提供铅球。钉鞋、起跑器及其他用品由考生自备。

  5、旅游管理专业:考生不需美容化妆。

  6、承担加试工作的院校,应尽可能安排好考生的食宿,食宿费用考生自理。

  7、艺术类专业课加试科目专业编号A1、A2、A3……和B1、B2、B3……中的“A”表示高中起点升本、专科,“B”表示专科升本科,A、B右侧数字1、2、3……表示艺术类各专业在2007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特殊专业(艺术、体育、旅游管理)专业课统一考试指南》中的专业序号,不能作为招生院校的专业代码填涂在考生报名信息卡上。

  六、艺术类加试地点、时间和参加省统一加试的招生院校、加试专业及编号和加试科目

 

标签: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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