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纲要(2007年——2012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虞国庆书记在省自考办调研时提出的“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在三方面取得新进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全面发挥并拓展其教育、评价功能,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原则,积极推进自考面向农村、面向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实现结构调整;逐步实现自考生由在校生为主体向社会考生为主体的转变、自考由应试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把握重点、破解难点、培育新的增长点,全面完成2008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立学习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积极推进自学考试面向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把农村自考触动起来。
2008年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业中学教师的学历提升和农村县、乡(镇)、村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开设适农特色的农林、养殖、农产品加工、卫生保健等专业,以职业性课程考试为主,增加技能课程考核,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为选考课程。
2、面向职业教育,建立与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高级技校教育相沟通机制。
充分发挥自学考试优势,专科向职业教育转型,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推进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高级技校教育相沟通,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职业教育以应用性为主,理论以够用为度,在沟通的专科专业计划中,实践环节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一。
3、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
完善与学历教育相沟通的“双证书”制度,凡参加国家考试的有关证书获得者,可免考自考规定的课程。进一步扩大与行业、学校的合作,对已经开考的各类证书考试进行全面的宣传,为我国全面实行劳动准入制度服务。首次开考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证书考试。
4、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省考委将修订《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以适应第二学历、大学后继续教育发展的要求。
5、加强对社会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管理行为,维护稳定,完善社会化学习服务体系。
做好自学考试助学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未取得自学考试助学许可证明的高校和社会组织,不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为调动高等学校、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组织参与助学的积极性,在坚持“教考分离”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条件较好的民办教育机构、职业院校等社会助学单位,挂牌建立一批自考服务中心,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学习指导和实习实训基地。报经全国考办同意后,开展过程考核和部分课程终结性考核试点工作。
6、加大宣传力度,延伸到基层和第三产业。
将自考宣传工作重点由学校向县、乡(镇)和第三产业下移,发挥自学考试在继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三、2008年主要考试安排
(一)学历教育主要考试安排
1、1月11日—14日 全国中英合作考试、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2、4月26日—27日 国家统一命题自学考试
3、7月4日—8日 全国中英合作考试、国家统一命题自学考试、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4、10月22日—24日 国家统一命题自学考试
(二)证书考试安排
1、3月15日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
2、3月22日-23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3、4月12日-16日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4、5月10日 全省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5、5月17日 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
6、5月17日-18日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中国书画等级考试
7、6月21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8、9月6日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
9、9月13日-14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10、9月20日-24日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1、11月5日 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
12、11月15日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
13、11月15日-16日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中国书画等级考试
14、12月20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四、主要会议安排
1、1月份召开2007年自考总结研讨会。
2、2月下旬召开设考点县级工作会,研究部署自考面向农村工作。
3、3月份拟与厅高教处、社管处分别召开公办高校、民办高校自考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
4、4月份拟与厅职成处召开中职学校自考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
5、各类考试考前召开考务会、签定责任状;考后召开巡视组长汇报会,总结组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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