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敏)市教委昨天下发做好200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据悉,本市招收“专升本”新生的名额,总体控制在本市普通高校2008年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具体名额根据招生学校申报情况而定,由市教委统筹并另行下发。
根据规定,“专升本”报考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8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各招生院校将于4月28日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于5月10日、11日接受考生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继续采用2007年的招生考试方案,即不进行全市统考,由各高校依法自主组织考试,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相关考核工作并确定相关标准。各招生院校须自行组织专业基础等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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