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辛敏娟 实习生杨雪)昨天,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辽宁省2008年中职升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办法》规定,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本科专业只招收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4日。
《办法》规定,在志愿设置上,本科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服从志愿。专科设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三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报考志愿须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对个别中职毕业生确在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有所长,经学校考核同意后也可跨专业门类(医类专业除外)报考。
考试科目包括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录取。
考试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7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上午9:00~11:00 外语
下午15:00~16: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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