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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10月起自考调整23门课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5-29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作者:马海丽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海丽)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10月1日起,市自考办将调整管理学基础等20门课程的学分、名称、代码。2009年1月1日再调整3门课。

  此次课程调整分两种情况,11门课程只调整学分,分别是管理学基础、电脑图文设计、广告摄像与摄影、新闻伦理与法规、心理学史、市场调查、环境心理学、电路与电子技术、电路与电子技术(实验)、计算机实用软件、计算机实用软件(实践)。上述课程只是学分变化,课程代码、名称、教材、大纲均不变,考生不用考虑课程替代关系。

  12门课要调整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其中9门课调整后教材、大纲没有变化:水平考试(一)(笔试)、水平考试(一)(听力)、水平考试(一)(口语)、水平考试(二)(笔试)、水平考试(二)(听力)、水平考试(二)(口语)、通信英语(通信信息管理专业)、电信组织管理、邮政组织管理,将分别调整为英语水平考试(一)(笔试)、英语水平考试(一)(听力)、英语水平考试(一)(口语)、英语水平考试(二)(笔试)、英语水平考试(二)(听力)、英语水平考试(二)(口语)、通信信息管理专业英语、电信组织管理基础、邮政组织管理基础。上述课程调整今年10月1日起执行,9月底前已通过的原执行期的课程可替代新执行期的相应课程。

  变态心理学、心理治疗、人力资源管理3门课程分别调整为变态心理学(一)、心理治疗(一)、人力资源管理(四),这3门课程调整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课程的考试教材、大纲变化另行通知。今年12月底前已通过的原执行期课程可替代新执行期的相应课程。

标签: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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