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申请办理手续 | 5月 | 19日审理专科 | ⒈交费领取材料(凭证、初审简表) 地点:东一楼 ⒉凭填写好的初审简表到电脑组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地点:北二楼北面 ⒊考生凭①上机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②准考证③身份证④外省通过的课程需有原件及安徽省考办转考证明⑤免考证书原件⑥填好的初审简表⑦核对、签字后的《毕业申请校对单》,交到所在专业老师处审理,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地点:英语;会计、金融在北二楼;其他专业在北三楼 4.十个师范类本科毕业审理19日-21日三天 审理时: 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科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铅笔在复印件上写清考号、姓名)。 ②师范类本科,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 ③《毕业生登记表》1、4页带回填写,自行保管不用上交 |
20日审理本科 | |||
21日审理专、本 | |||
发证时间 | 2008年7月14-15日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① 毕业证书 ②电子注册证明 ③《毕业生登记表》2、3页。《登记表》2、3页领回和原先未交的《登记表》1、4页合并后交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 |
注意事项 | 1外省转考来的成绩须5月15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2凡在合肥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场办、领证,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办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
附件:
1.初审简表
2.毕业生审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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