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宣传时,各教学点负责组织的生源,在地址栏上写上教学点的名称,这样可有力地说明是教学点组织的生源。在招生划归生源时,以该地址为准。教学点保留自己组织的生源的详细资料,以便于以后发录取通知书。
2、在组织生源时,必须向学生客观地说明,不得承诺一定可以在教学点开办某一专业。如果教学点某一专业的录取人数,没有达到开班人数,则要回南昌本部去就读。
3、各教学点不得跨地区组织生源报考。
4、在招生录取结束后,继教院会根据各教学点录取的情况下发开班专业通知,各教学点只能按开班专业通知开办专业。不属于开班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要求回本部就读;如学生一定要求转专业,只能转到开班专业通知中已有的专业。教学点未开办专业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手续。教学点不得以其它理由重新开办其它专业。
5、不得委托私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
6、对于高达本没上线但想读专科的考生,一定要在第二志愿填报专科。此类学生录取专科的分数是以总分减去理化或史地综合的分数,看是否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请与报考学生说明。
7、请各教学点遵照执行,如出现教学点对学生私自承诺、违规招生,所产生后果由各教学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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