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市职业学院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著有“南中国度假天堂”之称的海南省三亚市。学院以“三亚读书,广东就业”为办学路子;以区域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开设特色专业,与当地的二十多家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商业中心、房地产、旅游景区、高尔夫运动中心等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并在广州天河区建有“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基地和广阔的就业空间,为海南省旅游行业、酒店行业等服务性行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三亚市近几年旅游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酒店业和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使人才需求的质量与数量大大提高,人才配备跟不上行业的需要,严重影响了三亚旅游业的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为了适应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职业素质、管理能力得到更好的提高(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更好地为三亚市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管理人才。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 2008 年继续招收成人函授、及部分脱产学习的学生。在相关省市的招生专业、招生名额详见 2008 年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
4、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二、报名地点: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三、入学考试: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 2008 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四、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10月11日和12日 (以海南省高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招生专业
报考层次 | 招生专业 | 学习形式 | 备注 | |
脱产 | 函授 | |||
大专 | 旅游管理 | 3年 | 3年 | 不设 专业课考试 |
酒店管理 |
六、学费标准:
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脱产:6900元/年;函授:3200元/年
七、录取办法和毕业发证
1、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生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学校进行择优录取。
2、毕业发证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本专业课程并全部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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