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其前身是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大学。1959年被国务院首批指定为国家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计划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学校已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天津大学成人教育始于1956年,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为国家首批成立的6所成人教育学院之一。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办学条件,开展了夜大学教育、函授教育、第二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育、职业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等。天津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全国招生先进单位称号。被天津市教委评为成人高校学籍管理先进单位.在天津市首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环境。
继续教育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学生第一的理念,建立了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形成了体现成人教育特点的办学体系,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立学习型社会中,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生的所有业余类专业,上课地点均在天津大学校内,学校并建有10000 平方米的成人教育综合培训大楼,拥有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实验中心,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文化氛围,为学生成长提供了理想的教育环境。
热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来天津大学学习和深造。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玉泉路交口南100米蛇形楼对面)
邮政编码:300072 网 址:http://aectu.tju.edu.cn
联系电话:022-27406298 022-27408259 传真:022-27408627
(试行稿,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
二、学习形式
业余:业余时间学习;
函授:以自学为主,定期派教师到函授站(点)集中面授。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和费用等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2、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
3.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1、12日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结合相关学科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国家规定的各种照顾对象,录取时按规定予以办理,但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文凭及学位证书
学生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实行国家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天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其学位。
注意: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必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并且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必须早于专升本的入学时间。如果专科毕业证书不符合上述条件,将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由此带来的后果考生自负。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