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名办法
6.考生要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8个考试类别报名。
7.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招办根据本区县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并将设置的报名单位报市高招办备案。
我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考生通过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正确地录入个人报考信息与志愿信息,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交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等。
8.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未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就近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直接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9.网上报名时间:8月26日—8月31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8月28日—9月3日。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履行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30元,考务费15元/科。
10.考生登陆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
11.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录入报考信息、志愿信息。
12.核对所录入报考信息、志愿信息,选择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点。
13.核查无误后,提交信息。
14.记录系统返回的报名顺序号和密码。
15.现场办理相关报名确认等手续后,报名结束。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提供本人网上报名顺序号)。如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则报名无效。
四、填报志愿
16.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1至3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选报1至2个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同的科类和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须了解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专业的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有无加试科目等要求。
考生在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注意正确选择报考层次、科类、学习形式、学校及专业代码等。
17.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注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五、时间安排
18.8月8日前各区县招办确定报名点,并将报名点的设置情况报市高招办备案。
19.8月27日前各区县招办、各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设备、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对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0.8月26日至9月3日成人高校招生报名。
21.9月10日前各区县招办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确定成人高考考点,并将考生信息、考点分布情况表和考点主考名单报市高招办。
22.9月下旬,市高招办召开考试培训会,区县招办领取考生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座位号等考试用品。
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至12日。
六、有关要求
23.各区县招办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文件,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与培训,要做好网上报名系统和设备调试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选派熟悉业务、工作热忱、秉公办事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工作;报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要求规范操作,指导考生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类等信息准确无误。
24.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加大报名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主动为报名考生提供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资格,做好报名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严禁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
25.要加大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有组织的考试舞弊和替考,坚持考生属地报名的原则,杜绝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08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验证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2008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审批表
附件一:
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资格验证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名资格验证工作的组织
1.各区县招办负责本区县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成立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验证工作。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实行报名单位和区县招办两级工作责任制。报名单位负责考生报名资格验证的初审,审查后交区县招办进行复审。
3.报名单位初审
各报名单位要对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享受政策照顾证明等原件、复印件逐一认真审查。要检查复印件与原始证件是否一致;考生姓名是否相符;发证单位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审查无误后须在复印件或证明上签名,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县招办。
4.区县招办复审
各区县招办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单位上报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逐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名,填写《2008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汇总表》。
二、验证要求
5.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应届大专毕业生(须寒假以前毕业)报名时,须出示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应届专科毕业证明。
③2008年7月前完成全部课程计划且合格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开具的证明报考。
7.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和少数民族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市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③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市台联的证明。
④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及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持经天津市体育局审核出具的运动员等级称号及运动成绩证明。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⑥参加2008年成人高考预考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预考准考证,并提供参加预考的考生号。
⑦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持天津市民政局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履行报名手续,填写《2008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