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南岸区报名考生(包括南岸区下各集体单位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考生须知,按指定时间、要求接受考前教育,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10月11日——12日。上午9:00开考,下午2:30开考。
2、考试地点:重庆市十一中(文科、理科),南岸区弹子石;珊瑚中学(专升本),南坪步行街
3、每位考生必需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能进入场。如有个别考生身份证遗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并贴上照片加盖骑缝章才能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者须到区招办补办。考试时须带上2B铅笔、同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参考。
4、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数学科目考试考生可以带一般功能计算器参加考试,其它科目均不能带计算器参加考试。
5、考生请自行考虑交通因素,必需提前到达考试地点,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当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出场(出场时间考生必须认真遵守)。
6、考生必须于10月10日下午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接受考前教育(11中、珊瑚中学考点都在17:30进场,17:40分开始,18:00结束),未接受考前教育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7、成绩将于11月3号左右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11月6日到区招办登记查分。
8、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一经发现,处于开机状态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于关机状态的将取消该场考试资格。
9、进场考生要求签到。无关物品不得进入考场或暂存于临时物品存放区内。必须关闭所有电子产品的闹铃功能。影响考试者,一律同违纪论处。
10、关于分数线等信息请查阅有关报刊或我办网站(网址:HTTP://WWW.CQZK.CN/)。
再次强调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0月10日,在南岸区招办报名及确认的考生请持报考校对单和身份证前来南岸区招办领取。在各集体单位报名的考生由集体单位统一发放,请向报名点了解具体时间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