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8年6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领取时间
2008年9月25日——28日、10月6——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四号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2121325。
三、领取办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办理毕业证领取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领,代领人领取毕业证时应携带:由考生签名的委托书、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代领人的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四、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0月25日到领取地点领取。
2、个别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领回申办材料。
3、因广东省考办尚未下发《公安管理》专业及主考院校为北京大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