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0日开始,082次应毕业的自考生凭准考证到报名地自考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12月3日前须完成以下事项:
1.交回毕业生登记表。
2.凡未摄像的考生必须到考办摄像。
3.带有准确的18位身份证原件到自考办,并交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办证费35元。
5.交回准考证和所有单科合格证,本科毕业生要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并提交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超过12月3日未完成以上事项的考生,推迟到2009年上半年办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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