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所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验、操作或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者应认真阅读、理解《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鉴定和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15日——20日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福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初审意见表》(以上通知及表格可在福州自考网《下载中心》<毕业申请材料>中下载,也可以到毕业申请点领取)、身份证、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考生到“福州市广达高教自学考试助学中心”、八县(市)考生到原报考点)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其中《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含个人档案课程成绩)可登入福州自考网或www.8315.com.cn免费下载打印(11月11日开始)也可到毕业申请点领取后自行填写。
在中国高教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不能查询并打印到专科毕业信息和非本省自考专科毕业的本科毕业申请者须提前做好专科毕业证书公证。
“福州市广达高教自学考试助学中心”台江区群众路162号“福州教育宾馆”(群众路小学大门左侧)一层办公,咨询电话:83322876 8333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