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转考
须省内转考的考生直接网上申请,可登入福州自考网(www.fzzk.cn)考籍系统中申请办理。
说明:
1.考生应先到拟转入地市以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于四月或十月考试结束后上网申请
2.省内网上转考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应打印“省内转考申请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连同课程合格证书一并提交。
二、本市转外省
考生需办理转外省手续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复印件向福州市自考办提出申请(除试点专业)。
2008年11月份开始,福建省原转考介绍信停止使用。自考办对材料审核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带到外省办理手续,一份福州市自考办存档。
试点专业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调动,要求转往省外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省自考办考籍科提出申请。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请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凡类似以上情况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办理转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如因暂时或短期在省外工作可考虑不必办理转出手续,将省外取得的自考成绩转回,与原考籍档案合并。
三、外省转本市
从2008年11月份开始,考籍档案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试点专业除外)直接到福州市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不必到省自考办办理。
说明:
1.外省转入的考生,应先以新生报考,取得本市准考证。
2.登入福建省自考网(www.fjzk.com.cn)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本省,在确认档案到达本省后,考生持外省转考介绍信或转考申请登记表及所有课程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到福州市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对于实行网上办理转考的省(市),考生应打印出网上办理转考完成页面,作为转考办理凭证。
3.如果考生转入我市考籍出现专科剩下课程不足5门,本科剩下课程不足四门的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考生应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放弃若干课程,重新在我市参加考试,以达要求。
4.福州市自考办开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考生做为凭证毕业申请时提交,另一份由福州市自考办留档。
5.试点专业考生的考籍档案从外省转入我省,考生持外省转考介绍信或转考申请登记表以及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不必到省自考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