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参加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因时间关系不能按时拿到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证的,由自考办为考生打印一份考籍查询单,作为本次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成绩查询除使用准考证后面的电话外,亦可通过网络查询。
二、接市自考办通知,在其他区县办理的准考证也可向就近考试地的区县考办提出申请,在就近考试地的区县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工作。
三、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出具以下原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还需出具专科毕业证),在交验以上材料原件初审合格后,应复印一份交自考办(复印件一律用16开型纸);已办理免考的要提供免考申请表;中医专业要提供实习鉴定证书。中医(药)师以上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和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办理毕业证书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免考及考籍更正手续。
四、认真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在毕业证办理期间交自考办。
1、填写日期:2008年11月24-28日;
2、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一直到现在;
3、自我鉴定:从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4、单位意见:由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当政府或居民委员会填写(不得少于80个字),并加盖印章;
5、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五、巫山办理毕业证初审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