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春琳)近日,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纪念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暨优秀自考生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传来的消息说,自从1981年设立自学考试制度以来,800余万本专科毕业生在27年间通过自学考试的形式完成了自己的学历教育。
1998 年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98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学考试方式灵活开放,工学矛盾小,费用低,使众多在职职工、平民阶层和弱势群体甚至是监狱劳改人员都能够进入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学习。 20多年来,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累计报考人数达到1.8亿人次、500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