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和授予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按贵州省学位委员会《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黔学位办〔2003〕5号)的规定执行。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授予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
三、申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是本科应届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含脱产、函授、业余)(2008年1月及2008年7月毕业均为应届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2007年12月及2008年6月毕业均为应届毕业生)。
(二)按成人本科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总评优良(考试作弊者不予申报)。
(三)学习期间思想品德鉴定优良者。
四、申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需交验审核的材料:
(一)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科历年学历考核成绩表(须由成人高校教务处或高校成人教育处审核盖章,否则无效);
(五)照片两张(二寸大头蓝底彩照);
(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者备齐以上材料方可报名申请。
五、学士学位申报,材料审核、初审及评审安排:
(一)申请时间:2009年3月3日-31日(周末不上班)。
(二)申请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三)咨询电话:0851-6702452 彭老师
(四)材料审核,学位初审及评审:
1、材料审核:4月1日至4月20日。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2、学士学位初审:4月21日至5月8日。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各专业骨干、学科负责人进行。
3、学士学位评审:5月9日至20日。由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4、制证、验印及发证:5月21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