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实习生/黄小芳 本报记者/黄海燕)广西大学与越南河内国家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大学(以下简称人文社科大学)近日在越南河内签署了关于两校开展合作办学的项目协议。
按照协议,双方在新闻学、广告学、大众传媒等三个专业的本科领域开展合作办学项目:人文社科大学在越南招收越南学生(下称项目学生),项目学生前三个学期在人文社科大学学习,所学习的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汉语水平考试四级后即到广西大学继续学习相关专业余下的课程,学习时间为三个学期;第七个学期项目学生又回到人文社科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最后一个学期项目学生回到广西大学学习。学生按照课程要求学完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由广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广西大学授予相关学士学位。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吴海荣副院长表示,对广西大学而言,该协议的签订一方面是缘于地域的优势,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密切,交流合作深入到教育领域是必然的,合作办学也是国际化的一个发展趋势;另一方面的原因还在于教学上的优势,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一所“211工程”高校。
据了解,对于这一合作项目,广西大学具备了基本的硬性条件,相关软件设施学校方面将会进一步加强。同时,广西大学还将进一步拓展类似的教学合作,他们有意在越南胡志明市、顺化市以及泰国等地发展类似的办学点。
教育界人士认为,教育合作便于学生接触多元文化,开拓学生视野,有利于学生的教育成长;另外,通过具体的项目和人员交流,可以加强中越之间的沟通,为中国-东盟进一步发展合作架设了新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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