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晗) 注册2011年4月自考的新生,可于本周五领取准考证,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周五当天,新生要持照相时取得的“领取准考证凭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的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补办的准考证也可在当日领取。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4月1日是各区县集中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避免考生领取准考证与自考办其他工作安排发生冲突而耽误时间,考生要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如果考生当天不方便领取,可找人代领。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也要带好。
据了解,准考证不但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也是申请论文、办理毕业等自考各环节的必带证件之一。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也不要涂改、损坏。如在考试前遗失准考证,要及时与区县自考办联系,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正式准考证则要在下次新生注册时申请补办。考生参加考试时,除准考证外,有效身份证件也必不可少,证件不全者将不能入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