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1日-22日举行。为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按照考试安排及考试相关要求,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如下事宜: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考生须在本人报名点所归属考区安排的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身份识别验证进场参加考试)。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地点的秩序。如有违反考场规则和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本次考试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证件),提前1个小时到规定的考点,按时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环)、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将此类物品自行安排保管;考点入口设置物品放置处的,可以按照考点指定的方式放置。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接受核验。
5.领到条形码、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当认真检查,发现分发错误或印刷错漏、字迹不清、装订缺页等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答题前,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考试科目、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无误后,将其横向粘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注意不要超出框外;用黑色字迹笔在试卷和答题卡对应栏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作答选择题时,应用2B铅笔将自己选择的答案,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信息点涂满、涂黑,否则无效,需修改的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另行作答。作答非选择题时,应在各题目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用黑色字迹笔书写答案,超出答题区域或在试卷、草稿纸上书写的答案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
8.请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不可折叠、损毁,否则由此而影响网上评卷结果自负。
9.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得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或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静待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
三、学法守法、诚信考试
真诚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和诚信考试意识,切实履行考前签订的承诺书,切不可触碰法律法规的红线和底线。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摘录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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