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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参加四川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温馨提醒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5-04-11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统考即将于明日正式开考,小编梳理了违纪舞弊的情形,广大考生一定要记牢。

  一、考试违纪认定

  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考试违纪,均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试作弊认定

  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考试作弊,给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大家:

  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诚信参考是每一个考生应尽的义务,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意识,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预祝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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