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二级学科基础综合部分招生单位可自行命题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陈霄飞) 记者从教育部有关部门获悉,从2008年起,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对纳入农学门类招生所有学科专业(含其他学科门类中授予农学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公共基础和动植物类学科群的基础综合实行联考,其他学科(16个二级学科)的基础综合,招生单位可自行命题。
据介绍,调整后,农学门类专业初试科目仍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往年招生单位的农学门类专业初试科目为4门,除政治和外语为统考外,两门业务课均由学校自主命题。初试业务课科目调整后,教育部将对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对动植物类学科群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即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题。农学门类其他学科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招生单位可选用联合命题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试题,也可自行命题。
据了解,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数学和化学两个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也可由考生经招生单位同意后从中任选。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按动植物类学科群和农学门类其他学科分设考试科目,动植物类学科群各学科设置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其他学科由招生单位自定科目,考查范围须至少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两门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