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属高等医学院校。现有基础学院、临床学院、中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成教学院、高职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5个系部,设有21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具有研究生、本科、高职3个办学层次。
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5所、区内外教学基地57余所,校园占地面积64.79万平方米。1986年以来,相继有28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生导师185人。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和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试点单位。
200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80 名(含统招、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情况适当调整。
我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有较先进的教学、科研和医疗设备,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有关综合考试说明:
1、西医综合: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生物综合:含医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
3、卫生综合:含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
4、中医综合: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5、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
二、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同等学力考生仅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取得英语四级证书并且参加过本专业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附成绩证明)或近两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者方可报名,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英语四级证书及成绩证明或论文件。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考生、自学考试以及网络教学通过者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招生目录。
三、 其它:
1、本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为准。
2、欢迎访问宁夏医学院主页:www.nxmc.edu.cn
3、研究生部E-mail : nyyzb@nx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