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始建于1947年,是一所具有六十年发展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松花江畔,占地面积80余万平方米,依江而建,美丽而现代。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求真求实、创业创新”的校风。
学校现有16个教学单位,36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六个学科门类。在校生20000余人。有矿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个,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化学工艺、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企业管理4个省级重点学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岩土工程、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8个省级学科梯队。建有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等。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3.0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0.66%,研究生导师100余人,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如等30位专家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几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863计划)、国防科工委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160余项,共有60余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出版有《黑龙江科技学院学报》、《煤炭技术》和《煤矿机械》等刊物。
学院拥有一流的办学设施。建有5.4万平米的现代化教学主楼,4万平米国内一流水平的数字化图书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采矿仿真实验室”、“巷道地压及软岩支护实验室”、“粉体工程研究室”、“矿物特性分析研究室”、“机械动态分析与测试研究室”、“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研究室”、“建筑空间网络系统工作站”等一批科研实验基地,与中国地质大学、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联合组建的岩土工程SIP实验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机械加工制造中心。此外采掘机械、金属表面加工与处理、土力学、结构、EDA、液压、计算机、通信等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在黑龙江省也处于先进水平。学校在北京等地建有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学院设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体育馆、游泳馆、塑胶操场和网球场,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生活和运动条件。
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实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报名手续:硕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见相关通知。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四)政治理论、统考外国语、统考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
(五)初试地点由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见黑龙江科技学院复试通知。
(七)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要进行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
七、学习年限:二年半至三年
八、招生计划:2008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其中包括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为公费。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省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奖学金
1、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18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0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
2、特殊奖学金
学院设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或科研方面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
邮编:150027
电话:0451-88036418
E-mail: hkyyzb@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