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四大举措,保障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持续发展。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高校在今后的招生简章中将单列“培养基地”的招生计划,“培养基地”导师将参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
市科教党委、市教委等9部门根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际运作情况,近期共同制定了《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推出了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四大举措。
■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
■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术成果的管理;应给予“培养基地”导师与校内导师同等的学术待遇,并为“培养基地”导师配备副导师或助手,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指导,保证培养质量。
■市教委将与相关委(局)定期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培养质量的预警制度。
■本市还将进一步拓宽合作的学科领域,除了工程人才的联合培养外,还将在管理、教育、法律等学科领域联合培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