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研究生论文不合格 指导教师要受“牵连”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7-06文章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未知
4日,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将对研究生论文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其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两年指导的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指导教师在其后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也不能参评下一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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