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是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文化底蕴深厚。学校位于国家科教基地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占地面积212公顷,校园交通便利、景色秀丽、环境优美,是治学成才的理想园地。学校源于1928年创立的省立安徽大学, 1935年成立农学院,1954年独立建院,199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是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16个学院, 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和10个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点,67个本科专业。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进步,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重点(培养)学科1个,省级A类重点学科1个,省级B类重点学科16个,省级人文社科培养与研究基地1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62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40余人。图书总藏量213万册。自建校以来,安徽农业大学已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他们中的不少人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上的精英。
安徽农业大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现与20多个国外及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正式交流关系。
经过80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农学学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兼具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等多学科相结合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学校在安徽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的支持下,各项事业正全面快速发展。
报考学术型研究生
一、2010年我校计划在53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70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录取时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本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到2010年9月1日止)以上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以上3类考生以本科毕业的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论坛)四级考试(有效期5年),改革后的四级考试须达到425分以上。
3、单独考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的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两个专业可对优秀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同时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参加单独考试考生限报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4、研究生毕业的在职人员应作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
(二)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均接收已获得各省级招办认可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办法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办理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一般是2010年10月。
现场报名: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和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拍照、缴纳报名费等确认手续,时间一般是11月10日至14日。
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本目录,其中101政治理论、201外国语一、204外国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组织命题。
(二)复试
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技能等科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名单。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相应的培养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网址:
http://yjsc.ahau.edu.cn/web/index.asp。考生的初试成绩等由考生自行从网站查询,我校不再邮寄。
(二)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慎重并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准考证等事项中及时联系。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享受公费指标,我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及多种奖学金。有关招生优惠政策详情请请登陆网站查询。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六)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则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64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230036) 联系电话:(0551)578643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子信箱:
yjszb@ahau.edu.cn 联 系 人:徐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