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校的具体规定,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专业特别突出者,我校优先接收。
4.申请人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430分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30分以上),外语为俄语、日语的申请者必须通过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最高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5.申请人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6.申请人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二、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 教育网主页
http://www.yjs.snnu.edu.cn,查阅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10月8日之前,将填写完的申请表格用特快邮寄或送至我校研招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申请者除提供申请表中的有关内容外,还应提供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3、申请者还应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填写和打印(复印)。
5、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复试、报名
1、经我校研究生部和有关学院(中心)审核同意后,即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工作约于10月下旬前结束。
2、经复试合格并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同意接收函”,一般在10中下旬。
3、申请人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n 或
http://yz.chsi.com.cn),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的规定时间为准。
4、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报名、摄像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14日。
5、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
四、其他说明
1、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
2、我校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0年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进行培养,具体请查阅《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问答》。
3、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还需通过体检、调档等事项)。
5、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46,传真:029-85310347
通信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层423室),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