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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8-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等18个教学院系(部),3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余人,是江苏省经济管理类专业最齐全、规模最大的财经院校,拥有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企业管理4个江苏省重点学科以及应用经济学1个江苏省重点一级学科,电子商务实验室和粮油品质控制及深加工技术实验室等2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3个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经济学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创新企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食品科学与工程和统计学2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统计学、会计学、贸易经济等3个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法学1个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等4个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等2个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共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暂不招生)、会计学、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法学(含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2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我校有工商管理硕士(MBA)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名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者在复试时需加试2门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3、外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限日语或法语。

  4、国际贸易专业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入学前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确定。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被确定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二年半。

  七、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八、联系办法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们都会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处的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0327

  南京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njue.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nju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jsc@njue.edu.cn

  联系电话:025-84028597(仙林校区),025-84028593( 传真);

  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52号信箱

  邮政编码:2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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