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文件精神,在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面对研究生教育发展新的形势,学校一方面要响应国家政策,同时仍要坚持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定位,因此,如何合理调整学校研究生教育结构将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后将研究根据学科性质和学院定位确定学科和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类型,探索分类发展模式,重点传统学科和学术性较强的基础性学科主要发展学术型研究生教育,非重点应用性学科主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了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教育部已同意2010年7月评定的专业学位类型在2011年招生,我校新增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化学工程领域等五种类型和一个领域,为探索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模式创造了条件。2011年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分类发展思路,与研究生教育密切联系,学术型名额向学术性较强的重点学科倾斜,专业学位名额向应用型学科倾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组成,负责学校推荐免试的政策制订、组织协调和过程监督工作。学院成立本学院的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学生工作负责人及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CET4级42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推荐方法
1.所有拟推荐学生均须进行综合考核,以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推荐。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GPA绩点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学习成绩GPA绩点以推荐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包括科研能力、活动能力、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等,具体可参照综合测评和各类奖项等,如参加并完成SRT项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金善宝奖学金和邹秉文奖学金,文艺、体育方面的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奖励,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干部(或明星工程)及以上奖励,课外科技活动方面的校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社会工作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等。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推荐方案。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3名或前1/2),或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SCI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2条款的限制,直接获取该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
3.可以跨学院和跨专业推荐,但一般应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接收学院和接收专业应对学生在拟接收专业领域的综合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核。
4.各学院必须将本院的推荐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在学院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后方可正式开始推荐免试工作。
四、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建立和完善与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同时,为了加快我校研究型大学建设,吸引优秀生源,推荐名额分配适当向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较大的学院倾斜,其中留校名额和非留校名额不能互用。全日制专业学位名额相对集中安排在生源较充足、专业学位教育基础好和就业前景较好的学院和专业领域。分配方案如下:
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学术型硕士 | 专业学位 | 备注 | |
总数 | 其中留校 | ||||
01 | 农学院 | 59 | 53 | 10 | 含强化班、直博生 |
02 | 植保学院 | 35 | 29 | 10 | 含直博生 |
03 | 资环学院 | 36 | 29 | 10 | 含直博生 |
04 | 园艺学院 | 34 | 28 | 15 | 含直博生 |
05 | 动物科技学院 | 20 | 16 | 10 | |
06 | 经济管理学院 | 45 | 36 | 30 | 含强化班 |
07 | 动物医学院 | 30 | 20 | 20 | |
08 | 食品科技学院 | 25 | 18 | 15 | 含直博生 |
09 | 公共管理学院 | 22 | 15 | ||
10 | 人文学院 | 13 | 9 | 10 | |
11 | 理学院 | 8 | 5 | 5 | |
12 | 工学院 | 32 | 23 | 30 | |
13 | 渔业学院 | 5 | 4 | ||
14 | 信息学院 | 13 | 9 | 10 | |
15 | 外国语学院 | 4 | 2 | 15 | |
16 | 生命科学学院 | 79 | 49 | 10 | 含基地班、直博生 |
合计 | 460 | 345 | 180 |
五、面试接收
1.所有推免生均须经过面试考核方能接收。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不超过2名,院士、长江学者和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每位接收推免生不超过3名。
2.面试工作由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面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表现等。
4.面试计算总成绩,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面试总成绩。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导师。
5.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填写《面试记录表》,并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表》与其他面试材料一起交研究生秘书保存。
六、工作进程
1.9月8日前,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织推荐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和学院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具体推荐方案,进行推荐工作。
2. 9月14日,确定拟推荐学生,在学院张榜公布推荐名单7天。
3. 9月14-22日,推荐生与志愿学校联系,办理申请手续;报本校学生应与相关学院联系,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下载)、《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下载)、《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等,本科成绩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材料可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
4.9月20-24日,资格审核,学院审核《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等,并向审核同意面试的学生发面试通知。
5. 9月22日前向外校推荐的推免生将接收证明交所在学院,外推学生未获得接收函的名额,可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顺延推荐其他学生。
6. 9月27-28日,面试接收,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对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进行身份确认和面试,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计划在面试阶段确定奖学金类别的学院同时确定推免生的奖学金类别。所有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占各学院201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直博生均占201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7. 9月27-28日,推免生体检,所有推免生均须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8. 9月30日推荐工作结束,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江苏省考试院下发的《推免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推免生按规定填写《推免生登记表》,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9. 9月底-10月上旬研究生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推免生面试结果,并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接收函》。
七、其他事项
1. 录取的推荐生均不参加2011年就业。
2. 各专业必须保留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3. 鼓励各学院积极与兄弟院校开展优秀生源交流。
4. 各学院要加强对免试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面试合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成绩不合要求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秉公办事,推荐工作小组应排除干扰,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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