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经对28所申报高中复读生招生资格的非公办高中和培训机构审查,在对申报单位师资队伍、校舍条件和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进行综合考查的基础上,确定淄博黉门中学等11所民办教育机构为复读生招收资格学校,允许这11所学校自2008年秋季开始招收复读生。被批准的复读生招收资格学校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教学视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淄博市要求各具备高中复读生招收资格的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计划,尽快按照复读生就学需求完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确保高质量的实施教育教学。(淄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