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昊)3月2日至12月31日,本市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工作,“最大”、“最好”、“100%就业率”等字眼被禁止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出现。只有经过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民办高校才能发布。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申请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必须说明学校的类型是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类别应明确分为本专科学历教育、自考助学、培训、其他文化教育等;学习形式应明确分为全日制、业余、短期、函授(或远程)等。
值得注意的是,市教委要求有关办学环境、教学活动的图片应采取本校的及本校师生员工的实景照片,不得采用电脑合成的图片;人物图片应避免选用国家领导人的照片,选用其他人物照片时应征得本人同意。 “最大”、“最好”、“第一”、“唯一”等描述性用语, “100%就业率”、“100%考试通过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将不得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