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4月9日电 (艾启平 朱建华)如果大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将由指导教师来“买单”。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近日出台规定,通过严把教师论文指导关的方式,来严把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关。
该校2009届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定于6月上旬进行。3月底,学校教务处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生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参加答辩”。进入4月份,中南分校2009届学生毕业论文的多位指导教师,开始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审查。
据悉,为让教师切实肩负其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责任,该校规定,教师“指导毕业论文不认真、不负责,对抄袭论文,或毫无察觉,或放任不管”均属于“误人子弟”行为。学校、学院组织分级审查,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的,在扣除该篇论文指导费的同时,发生一次教师期末奖金扣发1000元,两次扣发2000元,发现三次期末“一票否决”,指导教师同时调离教学岗位。
该校同时规定,“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出现大面积抄袭未予纠正”,属于重大教学事故。如果一个学期内发生一起重大教学事故,视其情节给责任人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据介绍,在要求指导教师严把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关的同时,中南分校在《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抄袭、剽窃、或由他人代写毕业论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