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
(讨论稿)
(2010年11月7日 河南郑州)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我们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会”的400余位代表,相聚于河南郑州,共同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弘扬年会主旨,宣传协会主张,特向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倡议: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刚刚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颁布实施。这次全教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体现了国家意志,回应了群众关切,是一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特殊重要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今后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和决心,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民办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提高认识,增强优先发展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道路。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了深刻阐述,强调了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和民生性。指出教育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依靠教育的优先发展;一定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办好多种教育。对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加深理解,在党中央、国务院“放宽准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多元主体办学,多种形式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的指导思想下,努力发展民办教育,履行民办教育的社会责任,与公办教育共同致力于促进我国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道路。
三、更新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出高水平优质学校。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与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深化课程改革,改善课堂教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全质量标准,完善评价体系,让更多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我们民办学校要充分发挥在资源整合、运行机制和办学模式上的独有优势,鼓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造教学改革新经验,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努力办出高水平优质民办学校。
面对新《纲要》、新动力、新态势、新发展,这既是新机遇,又是新挑战。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全教会和新《纲要》的指引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精心育人,不断探索培养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优秀人才的新途径,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新局面,为建设强大国家,振兴中华民族而努力奋斗!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会全体代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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