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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1、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职教城学府路1号;

  2、南校区:安徽北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1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体检合格,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然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艺术类考生要达到相应批次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专业合格线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2323111、2323222、2323333,3858399。

  网址:http://www.ahaec-edu.cn

  九、其他须知:艺术类专业在南校区报到,其他各专业在北校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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