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学院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分数级差为3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2. 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
3.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5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0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学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学院招收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0553-2871481,http://www.ahpu.edu.cn/jdxy
九、其他须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