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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成都东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0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成都东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部编院校代码:12636

  3.校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东软大道一号

  4.邮编:611844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7.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8.办学形式:全日制

  9.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5057平方米,建筑面积161136平方米,在编教职工421名。专任教师329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老师总数的67%,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10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647万元。图书41.2万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除软件技术(日语强化)专业、应用日语专业入学后我院提供日语语种教学外,其他专业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详见招生来源计划)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动画、动画(影视制作)专业学费16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软件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测试)、软件技术(英语强化)、软件技术(日语强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应用日语、应用英语各个专业学费9500/年,计算机信息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各个专业学费9800/年,信息安全技术,财务信息管理(ERP方向),营销与策划各个专业学费10500/年,软件技术(游戏程序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各个专业学费12000/年,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13000/年,影视动画专业学费13500/年。

  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训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如果学生已有笔记本电脑,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入学后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入学时没有笔记本电脑的学生,学院将以招标采购的方式,帮助学生购买主流高配置、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国际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按采购中标价支付电脑款(分为两种配置,分别不超过9000元和6000元),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

  4.学费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1.目的:进一步提高学院生源质量,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我院,提升学院学生整体素质,扩大学院知名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事宜。

  3.职责: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办公室协助实施。

  4.内容:

  4.1 奖励对象

  凡被我院第一志愿录取的各省普通类高考考生(不含艺术类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高考成绩高于(含等于)所在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

  4.2 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金额

  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0元

  4.3 奖励条件

  新生入学奖学金:被我院第一志愿录取的各省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和对口高职考生),高于(含等于)所在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奖励10000元/人。

  4.4 实施规定

  4.4.1新生入学奖学金于第二学年开学典礼时一次性发放。

  4.4.2获奖新生第一学年每学期各门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成绩,否则将取消其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资格。

  4.4.3在获奖新生实际领取新生入学奖学金之前,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将取消其获得入学奖学金的资格。

  4.5 评定、颁发流程

  4.5.1新生入学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4.5.2新生入学后20日内,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向学生工作部提供高考成绩符合奖励条件的入学新生信息的相关文档。

  4.5.3在发新生放入学奖学金前,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部审核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情况和违纪情况。

  4.5.4经审核符合新生入学奖学金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起草文件并将获奖名单、文件拟稿审核单等报送院长办公室,以学院红头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4.5.5在第二学年开学典礼时,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落实奖学金的发放事宜。

  4.6 其他: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七、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规则:

  ①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可调取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的考生档案。

  ③对于进档考生,我院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④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⑤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⑥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动画(影视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影视动画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8-82878001、82878002、82878003、82878004、82878030

  传真:028-8287800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东软大道一号

  邮编:611844

  E-mail:edu@neusoft.com

  院校网址:http://chengdu.neusoft.edu.cn

  九、本章程由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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