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3659)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以培养我国急需的文化艺术类人才为主要办学定位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在全国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院目前设有20个本科专业覆盖了艺术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年招生人数1200余人。
学院雄踞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盘山脚下,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是“京津国际文化产业教育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北京现代音乐学院同为北京现代艺术传媒教育集团旗下的姊妹学校。
学院主要依托天津体育学院50多年来优质的办学资源以及北京现代音乐学院20年的艺术教育积累,着力从传统体育专业向艺术专业进行转型。在天津体育学院的指导下,学院始终在探索一个全新的办学模式,找准专业学科建设对文化艺术市场的适应,以学生就业领域的错位式思考,避免学生培养的类型与举办校同质化的倾向。学院采用与母体校互补式办学,为专业学科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力争在2015年建成全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产、学、研、创”一体化的文化产业教育基地,形成学校品牌。
学院现下设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戏剧学院,学科布局上做到了影、音、媒、艺、传、管六大板块全学科发展,全方位渗透。目前,专业学科的建设趋于成型,最大限度地构建了综合性艺术教育的基本框架,让学生从交叉学科和姊妹院校艺术领域中获得更丰富的营养,从而成为应用型、复合型、原创型、管理型的专业人才。
学院目前开设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技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国标舞与现代舞、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同时,学院建立并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结构合理、专业突出、富有责任心的专职教师队伍。大部分专业教师来自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学院、俄罗斯国立格涅辛音乐学院、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学、古巴高等艺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学院建有数字音乐实验中心、影视制作实验中心、歌舞艺术训练中心等三大实验中心,包括了国际化的实习实训基地、影视节目制作中心、音乐剧场、体育场馆、图书馆及学习中心、网络管理中心,也包括亚洲最大的舞蹈排练大楼、228间国际高标准琴房、国际标准的演播厅、录音棚、数字化音频、视频工作站、大型MIDI工作室、电钢琴工作室等各种教学基础设施,可充分满足教学和师生实践活动的需求。2012年更建立了影视基地,与多家影视制作单位联合摄制了10余部影视剧,极大地利用了学院的软硬件资源,给学生提供学习和实践机会。
学院坚持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结合,艺术教育与科技教育融会,应用教育与精英教育互补;同时坚持艺术教育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国际接轨、与时代接轨的办学理念,不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艺术教育新天地。
2013年专业拟招计划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培养方向 | 学制 | 招收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音乐表演 (130201) | 声乐演唱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120 | 18000 |
器乐演奏 | 60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90 | 18000 | ||
舞蹈表演 (130204) | 舞蹈表教合一 | 60 | 16000 | ||
国标舞与现代舞 | 60 | 18000 | |||
舞蹈学 (130205) | 舞蹈编导 | 60 | 18000 | ||
表演 (130301) | 影视戏剧表演 | 90 | 19000 | ||
戏剧影视文学(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创作 | 90 | 16000 | ||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 | 影视编导 | 90 | 1800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 | 艺术设计 | 60 | 16000 | ||
录音艺术 (130308) | 音乐技术 | 60 | 1800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 | 娱乐节目主持 | 90 | 19000 | ||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 90 | ||||
公共艺术 (130506) | 环境艺术设计 | 60 | 16000 | ||
英语 (050201) |
文化艺术交流 | 40 | 15000 | ||
新闻学 (050301) | 新闻采访与编辑 | 40 | 15000 | ||
公共事业管理(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40 | 15000 | ||
备注: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方向有:流行演唱、民族演唱、美声演唱。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招生专业有:钢琴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萨克斯、电吉他、架子鼓、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笛子、笙。 3、此计划表按照全国招生范围而拟定,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 |
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 | 考试内容 |
音乐表演 (130201) 音乐学 (130202) | 即兴表达 | 声乐:朗诵(由主考教师指定材料) |
器乐:视奏(由主考教师指定曲目) | ||
乐理 | 面试:音乐基础理论考试 | |
视唱练耳 | ||
演唱 / 演奏 | 声乐演唱:准备三首作品,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曲目,伴奏带、钢琴伴奏均可 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复调一首,省略反复,要求背谱 | |
舞蹈表演 (130204) | 面试 | 目测外形;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
基本功 | 基本功测试(柔韧 、旋转 、弹跳、技巧展示) | |
自备剧目 | 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限CD) | |
模仿 | 模仿(舞蹈片段、节奏) | |
舞蹈学 (130205) | 面试 | 目测外形;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
基本功 | 基本功测试(柔韧 、旋转 、弹跳、技巧展示) | |
自备剧目 | 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限CD) | |
即兴表演 | 即兴表演 | |
表演 (130301) | 形体 | 舞蹈、武术、体操不限 |
台词 | 自备朗诵材料,时间在2分钟以内 | |
声乐 | 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 |
表演 | 命题表演 | |
戏剧影视文学(130304) | 即兴表达 | 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的作品阅读情况、联想想象能力及对生活的分析理解能力 |
文学常识 | 笔试:完成考官指定试卷 笔试:完成考官指定试卷 |
|
命题故事创作 | ||
影视作品分析 | ||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 | 即兴表达 | 自我介绍(1分钟);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有文艺特长的考生可以进行展示(除钢琴外,其它乐器或道具、以及放音设备请自备,也可出示考级证书等证明) |
艺术常识 | 笔试:完成考官指定试卷 | |
故事创作 | ||
影视分析 | 根据提供的背景材料表述观点并说明理由,时间在3分钟以内 | |
录音艺术 (130308) | 专业基础知识问答 | 1、音乐制作基础知识问答 |
2、录音基础知识问答 | ||
3、声乐视唱考试,器乐视奏考试(由主考教师指定曲目) | ||
乐理 | 面试:音乐基础理论考试。 | |
视唱练耳 | ||
特长加试 (演唱或演奏) | 声乐演唱:准备三首作品,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曲目,伴奏带、钢琴伴奏均可 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省略反复,要求背谱,伴奏带、钢琴伴奏均可 |
|
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 | 即兴表达 | 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 |
朗诵 | 自备作品脱稿背诵(时间在2分钟以内) | |
播读 | 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定作品朗读) | |
主持 | 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以内) |
2012年各省专业录取批次表
省份 | 艺术类录取批次 | 普通类录取批次 |
北京 | 本科提前批 | 本科三批 |
天津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A1阶段 |
山东 | 本科一批 | — |
福建 | 艺术本科批B | — |
吉林 | 本科第二批A段 | — |
广西 | 独立学院提前批 | — |
安徽 | 校考专业本科三批录取、统考专业本科四批录取 | — |
辽宁 | 本科三批 | 三批本科 |
湖南 | 本科三批(B) | — |
内蒙古 | 校考专业本科提前A、统考专业本科提前B | 本科二批C |
新疆 | 本科三批提前批次 | — |
江苏 | 统考专业艺术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1小批 校考专业艺术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2小批 |
— |
广东 | 第二批本科B类 | — |
河南 |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 — |
江西 | 第三批本科 | — |
四川 | 艺体本科 | 本科三批 |
河北 | 本科三批 | — |
贵州 | 体育艺术三本 | — |
黑龙江 | 本科二批 | — |
宁夏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山西 | 第二批本科C | — |
陕西 | 提前批本科 | 本科三批 |
甘肃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云南 | 本科三批 | — |
青海 | 提前批本科 | 本科三批 |
注:1、“—”表示无计划2、录取批次以当年考试院实际公布为准。
2012年录取分数线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省市 | 艺术类 | 普通类 |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北京 | 290分 | 281分 | 416分 | 402分 |
天津 | 317分 | 286分 | 378分 | 305分 |
河北 | 联考器乐专业:240分;联考其他专业:310分;校考专业:276分 | 联考器乐专业:240分;联考其他专业:300分;校考专业:221分 | - | - |
山西 | 艺术259分;舞蹈219分 | 艺术228分;舞蹈193分 | - | - |
内蒙 | 音乐:220分;美术:225分 | 367分 | 314分 | |
辽宁 | 220分 | 220分 | 454分 | 388分 |
山东 | 300分 | 300分 | - | - |
吉林 | 226分 | 220分 | - | - |
黑龙江 | 258分 | 247分 | - | - |
江苏 | 美术:211分;音乐:163分;校考:155分 | - | - | |
安徽 | 324分 | 286分 | - | - |
新疆 | 135分 | 135分 | - | - |
甘肃 | 200分 | 410分 | 390分 | |
广东 | 美术:328分;音乐:307分 | - | - | |
宁夏 | 200分 | 200分 | 350分 | 300分 |
陕西 | 323分 | 300分 | 377分 | 331分 |
福建 | 303分 | 283分 | - | - |
江西 | 200分 | 200分 | - | - |
河南 | 播音主持:360分;音乐类:300分;影视表演类:315分;体育舞蹈类:260分;编导类:360分;美术类:315分; | - | - | |
湖南 | 舞蹈类:328分;播音主持:405分;编导类:437分;表演类:401分;音乐类:328分;美术类:358分 | 舞蹈类:290分;播音主持:334分;编导类:334分;表演类:335分;音乐类:290分;美术类:244分 | - | - |
广西 | 266分 | 216分 | - | - |
云南 | 330分 | 285分 | - | - |
四川 | 美术类:320分;音乐类:260分;影视戏剧表演类:260分;舞蹈类:200分;编导类:350分;播音主持类:325分; | 427分 | 416分 | |
贵州 | 播音编导:346分;美术设计:323分;音乐表演:323分;舞蹈:300分 | 播音编导:293分;美术设计:273分;音乐表演:273分;舞蹈:254分 | - | - |
青海 | 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音乐学:480分;音乐表演:380分;播音与主持:570分;美术类:530分 | 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音乐学:470分;音乐表演:380分;播音与主持:560分;美术类:500分 | 320分 | 318分 |
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
(1)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半身照两张。
(4)考生如实详细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5)报名考试费:150元(各专业只进行一试)。
注:以上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注意事项:
(1)专业校考的省市(北京、天津、山东、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甘肃、新疆),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各省市(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2)凡生源所在地联考(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联考(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3)凡生源所在地联考(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公布为准。考生如遇到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时,请与我院考点老师协调,可先参加考试或到我院的其他考点参加考试(江苏省考生除外,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江苏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他考点成绩不予认可)。
(4)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在能够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多报无效。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兼报者以第一专业为主发放专业合格证。
(6)新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普通类。
三、专业成绩查询及文化课报名
凡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中旬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院寄发的《艺术类合格证》,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四、政审及体检
考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录取办法
1、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生源不足时,我院承认三本及以上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书,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新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普通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