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4号)要求,积极推进学院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学院录取后,只能参加英语课程学习。
四、填报志愿
(一)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考生报考类别分为普通类、对口招生类。
对口招生类招生计划分为计算机类、财会类、旅游类、幼师类、医学类5个类别。
(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7日,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10日。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缴纳单招考试费:单招考试费200元/人,缴费方式通过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 imtvc. Cn,选择自助缴费,请在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12日,将单招考试费用足额缴清。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线下集中笔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首次填报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3月14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将于考前在学院官网或单招考试群发布)。
(四)考试地点: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机场路 44号)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缴费后可通过网站指引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六)考试科目:
(1)普通类考生:
①普通A类考生是指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为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认定标准:普通类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绩均应合格;普通类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成绩均应合格),适用以下考试方式:
普通A类(首选科目:历史)考生:直接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
普通A类(首选科目:物理)考生:直接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
②普通B类考生是指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此类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考试方式为:
普通B类考生(首选科目:历史):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
普通B类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内容)
(2)对口招生类考生: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包括专业能力知识、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内容)。其中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出题考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类别所对应的试卷进行考试。
(七)成绩评定标准
(1)普通类考生:
①普通A类考生成绩评定标准
对于普通A类考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75%+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6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依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四科成绩×75%,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②普通B类考生成绩评定标准
对于普通B类考生,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600分。
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按首选科目分别进行命题考试,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命题,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2)对口招生类考生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满分600分。
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由我院按照《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命题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六、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一)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招生类毕业生;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招生类毕业生。
(二)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在2025年3月10日17:00点之前(逾期不再受理免试申请材料),将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775892171@qq.com邮箱(邮箱中请备注考生姓名及考生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免试录取资格。考生入学后,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以供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复查发现证书造假等违规行为,学院将取消其免试资格;对于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471 - 2315188。
七、录取
(一)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各报考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清”规则录取。
(二)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A类考生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普通B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对口招生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顺序,成绩高的录取。
(三)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为准。
(五)录取通知书将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统一发放。
(六)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八、工作要求
(一)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严格规范组织高职单招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规定,不做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不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
(四)不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注册、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不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式违规违法录取考生。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纪检监督
电话:0471-2315188 0471-2315288
本方案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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