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学习《意见》,充分认识到做好青少年卫生工作、增进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和国家未来的长远大计。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贯彻落实《意见》中对学校卫生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大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
近年来,各级卫生、教育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较好地遏制了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从2005年起,卫生部、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须设立专(兼)职疫情报告人,负责报告学校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5—2007年卫生部先后会同教育部对部分省份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对学校的指导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等情况,发现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学校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已有部分地区卫生与教育部门共同下发了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要求,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级卫生部门指导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帮助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2007年与2006年相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有所下降。
三、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措施。
2005年起卫生部建立了“贫困地区6岁以下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及数据信息系统”,对于了解我国贫困地区6岁以下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反馈儿童营养与健康问题、分析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相关危险因素起到积极的作用,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卫生部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西部地区实施强化面粉、铁强化酱油等项目,以降低学生蛋白质营养不良和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同时注意解决城市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问题。
四、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范各地中小学校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明确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承担的功能任务、卫生人员配备、医疗设施与设备配置等。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下发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还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评价作出了要求,明确了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并对体检的经费管理和培训、考核提出了要求。
五、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2007年3月,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年12月,卫生部联合教育部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安徽、山东、湖南、青海等4个省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检查了55所学校卫生工作情况。
专项检查开展期间,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取得了积极成效,学校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卫生设施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卫生工作得到了加强。一是各地全面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学校餐饮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二是重视饮用水卫生,设置专兼职人员对饮用水卫生进行管理,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措施,饮用水安全水平得到了提高;三是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落实晨午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在学校卫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学校卫生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还比较落后,学校自备供水和二次供水防护措施不到位,消毒和检测工作不符合要求,农村学校饮用水合格率较低。在全国10个省(区)进行的“农村学校水与环境卫生设施及学生寄生虫感染情况”抽样调查显示,学校供水和厕所等设施简陋、不能满足学生需求与学生的寄生虫病高感染率有关;许多学校缺乏相应的卫生保健人员或现有人员业务能力较低,传染病、寄生虫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比较薄弱甚至还存在盲区、盲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比例仍然较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比例较高。许多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科室人员职能缩水,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免疫接种查验、健康教育等学校卫生日常工作技术支持能力下降,也影响到学校卫生工作的有效、及时开展;部分地区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没有全面展开或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完成《意见》提出的各项指标仍需要付出辛苦的努力。
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各级卫生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中共中央7号文件和这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配合教育部门切实加强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本级教育部门,认真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辖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与教育部门进一步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各地的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督促其及时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保护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
二、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帮助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指导学校制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收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帮助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为了强化学校卫生工作,减少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卫生部将学校自建水厂卫生管理及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列为国家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各地应全面深入地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根据营养监测的结果及其相关影响因素,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针对性措施。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和规范学生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监测、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因病缺课监测、营养状况、学校物质环境监测系统,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校和指标,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定期收集学生健康及相关信息。为学生体检提供符合要求的场所,建立学生健康体检结果报告书制度。
六、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对学生行为、心理卫生、营养卫生、用眼卫生、口腔卫生和个人卫生等健康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体育锻炼与健康和青春期卫生的健康教育,还要开展伤害预防与安全、物质(包括精神物质)滥用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和技能教育。
七、各地积极引导农村中小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地区,根据新农合制度的要求,农村居民要以户为单位参加,请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引导农村中小学生随家庭参加新农合,确保农村中小学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八、切实加强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沟通和协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卫生防病知识的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提供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或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机构,要安排人员经常深入本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
学校卫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奋进,扎实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要充分估计促进和维护青少年健康工作的艰巨性和长远性,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对青少年健康工作的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全面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维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