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2月6日讯(记者李欣瑶)在今天下午召开的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经过专家投票表决,甘肃中医学院成为我省2008-2015年唯一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后,省级学位委员会将在立项建设期内协调相关部门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物质条件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保证各种投入资源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省级学位委员会将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按照新增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建设目标的单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或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对建设工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授权;未通过验收的单位,由省级学位委员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在本规划周期内继续建设。超过一个规划周期仍未通过验收的单位,是否继续进行建设,将根据新的规划周期要求,重新进行规划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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