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阳师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校继2005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目前,信阳师院是河南省普通本科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全国文明单位是我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任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