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已获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专家评议通过,目前进入公示程序。据悉,公示无异议后,重庆工学院将正式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昨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关于2009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专家评议,19所高等学校获得通过。记者在名单中看到,在“更名”的4所大学中,重庆工学院赫然在列,更名后为“重庆理工大学”。
据悉,此次公示时间为2月9日至28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