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日前,省委、省政府对湖南省2008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进行了表彰,湘潭大学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该校始终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获得“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光荣称号为动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学校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学生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构建立体式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加强校园基本建设等举措,扎实有效地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化和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高素质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次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的高校有5所,分别是中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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