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正在筹办之中,传闻中独立的治校模式广受关注。深圳市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近日就此定调,表示将制订南方科大办学章程,交市人大审议,避免政府与学校直接打交道会造成的行政干预,实现大学自治。获聘校长的朱清时院士早前表示,将在南方科大去官化和去行政化,校领导中至少一半由教授直选产生,由教授来担任,从而在制度上确保实现教授治校。
南方科大之所以尚未招生,凭借治校的理想之谈就已吸引舆论关切,盖因内地大学现有的管理模式备受谴责,其弊端丛生且异常顽固,变革旧体制而开辟新章法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人心所望。朱清时先生素有改革之志,也契合地方政府的创新意向,南方科大兼备天时地利人和,它的办学新主张被寄予厚望。纯粹意义上的大学暌违已久,人们期待南方科大发现“新大陆”。
从这些意义上讲,南方科大承担起反省及批判大学旧体制的任务。新大学的一切,自然地被理解为对大学例行做法的拨乱反正。因此,当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这两个关键原则确立时,预示着南方科大已经走上了新的道路。可能否行得久远,则取决于将立校原则细化到操作层面时不变形。而若要在实施中不背离初衷,南方科大的自治模式就应当是民主的,是师生共治的。
内地大学最遭诟病的方面是行政主导,官场习气浓烈,以致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全盘皆输。虽说南方科大誓言要除去官僚和行政顽疾,但它仍无法脱离大的环境背景。它的蓝图并非生长在理想国,能否全面实现独立和自治,不由得令人担心。朱清时计划的半数领导职务由教授直选担当,然而另外半数的领导何如,隐而未现的细节尚难预料,而师生共治更是没有涉及。
教授治校是大学自治的民主方式,是衡量大学之为大学的核心标准。或许是为取得某种妥协,朱清时在阐述南方科大的教授治校时有所保留,只体现为一半的“教授治校”。如果校政不能真正为教授掌握,很容易在管理架构中延续既有的大学流弊。教授治校尚且存疑,师生参与校政的互动定会受到牵累。如此一来,南方科大的自治模式是不稳定的,必定影响到理想的兑现程度。
教授治校是克服大学异化的手段,可同样要警惕教授治校的异化,防止它成为内外利益团体“俘获”的对象。朱清时院士创设南方科大,功劳并不独美于树立一所大学,而在于能否保持教授治校不变色、不变节,能否从建制上稳固师生共治的大学自治生态。办学过程中容纳异见和反对者,促成员工及学生参与校政,与其说在建立南方科大,不如说要建立一种别有格局的校内民主。
究竟是民主实验还是因循守旧,依旧是南方科大未知的选择;究竟是激流勇进,还是落入平庸,依旧是朱清时校长可预见的挑战。深圳用立法规定在特区贯彻的现代大学制度,概括为20字方针:“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仅此可见,南方科大或朱清时先生还要在现实中跋涉,在节制中确定方向,仍需拨开世俗的浮云,抵近大学之大的真谛。
大学自治得到立法确认,南方科大获得先机,余下的要点是在法律拱卫与办学理想之间寻找平衡,在尽可能大的改革框架下扩展自治的操作空间。有了条规的保护,外部的行政干预或会减弱,南方科大如何避免在内部陷入行政窠臼愈发紧要。就像所有其他大学那样,南方科大的管理层决定着大学成为求知地和类官场的分野。那理想究竟是什么,朱清时校长要证明给大众看。